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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介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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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席医疗律师陈俊福

安徽国运律师事务所

业务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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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患者在日常就医过程中依法所享有的权利;
2、患者遭受医疗损害的,依照相关技术规范或医疗管理制度,在具体医疗环节上患者所享有的权利;
3、医疗损害发生初期的相关问题:通过对医院的医疗行为进行分析,明确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、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、案件是否具有诉讼价值等;

交通事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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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 中国法网
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
· 东方法眼
医疗法律
 
· 卫生部、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 [5-4]
·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 [1-7]
·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[11-29]
·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[11-29]
·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[11-29]
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[11-29]
律师风采
 
诊疗规范
 
·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(卫生部令84号) [5-17]
· 《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试点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 [5-9]
· 血站技术操作规程(2012版) [3-28]
·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(2011年版) [1-10]
· 《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》和《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》 [8-2]
医疗赔偿
 
· 2012年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[4-13]
· 2011年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[8-5]
· 论医疗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(三) [1-5]
· 论医疗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(二) [1-5]
· 论医疗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(一) [1-5]
婚姻家庭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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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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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 医疗机构过错的认定
· 医疗事故诉讼指引
· 医疗诉讼应注意的几个问题
· 如何应对不利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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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551-2385292
手机:18955166929   
联系人:陈俊福律师
传真:0551-5774019
网址:http://www.ahyllaw.com
E-mail:chenjunfu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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